《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补充通知》(苏大人〔2019〕80号)

苏 州 大 学

  

苏大人〔201980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

工作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补充通知》业经校第十二届党委第96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大学

20191129

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补充通知

  

根据《苏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苏大委〔200956号)和《苏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苏大人〔20196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我校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的补充工作,具体如下:

一、聘用范围

聘用在管理岗位(含专职辅导员)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符合晋升七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聘用条件

1.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 恪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第三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合格。

4. 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晋升聘用条件

1. 七级岗位聘用条件,应具备下列(1)(2)任一项和第(3)项:

1)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在八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在九级岗位上工作满6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硕士学位),在九级岗位上工作满4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博士学位),在我校管理岗位上工作满2年。

3)能够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独立起草或参与撰写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文稿、工作报告或管理文件,开展业务工作的研究。

2. 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1)在九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硕士学位),在九级岗位上工作满1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博士学位)。

2)承办具体的行政事务工作,起草或参与撰写本职管理工作中一般性的公文、文稿、工作报告或管理文件,参与业务工作的研究。

3. 九级岗位聘用条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或具有本科学历,在我校工作满1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硕士学位)。

4. 十级岗位聘用条件:大专毕业工作满1年;或具有本科学历。

(三)转岗聘用条件

由专业技术岗位转岗至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满3年的聘用在七级岗位;具有中级职称不满3年的聘用在八级岗位;具有初级职称的聘用在九级岗位。

三、聘用程序

聘用工作须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核、民主测评、单位推荐、学校审批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晋升人员填写《苏州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2. 资格审核。二级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民主测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总分低于80分者,一般不予推荐,具体见《苏州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测评表》。

4. 单位推荐。二级单位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对申请人员的政治素养、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推荐人选。

5. 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聘用。

四、时间安排

1. 20191210日前,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聘用工作,各二级单位布置相关工作。

2. 20191216日前,各二级单位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

3. 20191220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相关说明

1. 三、四、五、六级岗位聘用将根据江苏省有关部门规定另行通知。

2. 在机关事业单位聘任了党政职级岗位的调入人员,晋升聘用时,任职年限计算时间从原岗位聘用时间起算。

3.聘用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1231日。

4. 晋升和转岗人员201911日起聘。

5. 本通知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